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的一项科研项目终止的批复
索引号: | ZDDBG224322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6〕1255号 |
发布机构: | 厅科技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的一项科研项目终止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3-10 |
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你单位《关于科研项目结题的请示》(陕交质监字〔2016〕52号)收悉。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陕交发〔2013〕4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单位承担的省厅科研计划项目“公路工程质量信息数据挖掘、应用与信息平台构建研究”(项目编号:09-06X)终止。鉴于该项目已失去研究的现实意义,且未开展实质性工作,未产生费用支出,按规定应退还已拨付的5万元经费。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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